2007年1月24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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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还是“骗子”、“真实”还是“谎言”、“慈善”还是“伪善”,杭州“平民英雄”被指截留巨额赔偿金,本报记者深入调查揭开事件真相——
让慈善成为行善者的花环
本报记者 朱乔夫/文 王志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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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杨桂英在病床上接受采访

  “英雄”还是“骗子”
  行善者被同道告上法庭
  时光过去不久——2006年9月30日,在第二届杭州市“十大平民英雄”的颁奖大会上,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杨桂英,从杭州市几位主要领导的手中接过奖牌和证书。
  今年67岁的杨桂英获得该荣誉并非偶然。3年前,她义无反顾地帮助一名重庆来杭务工者——向承坤追讨工伤赔偿款。历经整整3年多的艰辛,她终于为该民工争得了40多万元的赔偿。尽管最终向承坤还是在重庆老家去世,但杨桂英却因为她感天动地的善举,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
  授奖的当天,在这起援助重庆民工的工伤赔偿案件中,承担本案一审所有法律援助事务的朱惠忠律师并不在场。
  就在杨桂英成为杭州市“十大平民英雄”的30天后的2006年11月1日,在杭州网的论坛上,一篇题为《弥天大谎、惊人骗局——杨桂英真的是向承坤的救命恩人吗?》的帖子,如同平地一声雷,炸开了一个天大的洞。
  该帖子是实名发表的,发表的人就是向承坤工伤赔偿案件中的一审代理律师朱惠忠。朱惠忠在帖子中“披露”,杨桂英在长达约一年的时间里未将部分赔偿款26万元交付给真正的权利人,导致回到重庆的向承坤有钱而无法治病,最后一命归西。朱惠忠还认为,杨桂英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其之所以能获得“平民英雄”这一荣誉,得益于媒体的报道,而这些报道基本是以杨桂英的口述内容为主要事实依据,因此,杨桂英是一个由谎言制造出来的“平民英雄”。
  得知自己的善举在网络上被朱惠忠“抹黑”后,杨桂英坐不住了。
  11月20日,杨桂英在接受杭州日报记者专访中作出回应,说26万元的部分赔偿款是向承坤的父母全权委托其领取并存放的,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盖过章的《委托书》为证。对朱惠忠在网上发表的言论,杨桂英认为是对她的“诽谤、造谣和诬陷”,“挑拨”了“被蒙蔽的网友”,对帖子上公布她的电话和住址的行为,杨桂英认为对其“身心造成极大的影响”。
  两人的“战争”并未在虚拟世界中隐退,反而在过了一个月后的12月29日从虚拟世界走到了真实的世界。当天,朱惠忠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称杨桂英在《杭州日报》及某些媒体上发布的言论,“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朱惠忠要求法院判令杨桂英在《杭州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0元。

  事情的源起
  原告和被告曾共伸援助之手
  两名同样在向承坤的工伤赔偿案件中无私伸出援手的人为何会走到这一步?难道他们之间真的存在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或者真的存在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
  要探讨个究竟,可能还要从事情的本源开始说起。
  杨桂英今年67岁,是浙江省委党校的退休教师。
  1992年7月的一天,杨桂英看到一个青年民工在自家门前喝自来水,就将他叫到家里拿开水给他喝。通过交谈,杨桂英得知他叫向承坤,是重庆市万州区中山乡联合村人,时年18岁。临走前,向承坤对杨桂英说:“大妈,今后我父母写来的信寄到你这里收转,好吗?”杨桂英爽快地答应了。从此,原本素不相识的两人在11年中结下了母子般的情谊。
  2003年5月25日下午,向承坤从干活的杭州东源房屋置换有限公司和海源工贸有限公司的拆房工地上摔下,被送到邮电医院。包工头张晓斌从两公司处拿来了1万元手术费。手术后第3天即5月27日,张晓斌将仍处于深度昏迷当中的向承坤,转到了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下称二院)。之后,包工头又陆续向二院支付了5.8万元。
  到了6月份,由于医疗费的原因,二院发出通知,再不交费只能停止用药。
  此时,向承坤的老乡想到了向承坤在杭州结识的浙江省委党校退休教师杨桂英,此时,杨桂英正在天津。2003年7月1日,杨桂英从天津回到杭州,在她的交涉下,向承坤得以继续在二院接受治疗,并住进了正规病房。
  2003年10月30日,杨桂英向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该中心在次日即破例批准了申请,并指派律师朱惠忠承办。此后,整个维权过程经过了起诉——一审——撤诉——再起诉——一审——二审的艰难历程。

  矛盾的开始
  行善者在行善过程中产生裂隙
  此时,杨桂英和朱惠忠开始就究竟是将杭州东源房屋置换有限公司以及海源工贸有限公司两公司作为被告还是将包工头张晓斌作为被告发生了争议。
  2003年12月4日,因治疗终结,向承坤从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出院。但同日,向承坤再次入住二院,原因是“开颅后半年,突发四肢抽搐一次”。
  2004年3月4号深夜11点,病重的向承坤突然出现在远离二院10多公里的翠苑小区,后被不明身份的人送进了省立同德医院,次日,同德医院又以“无名氏”的名义,将向承坤送到了可以接受无名病人的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简称四院)。
  此时,杨桂英与朱惠忠的矛盾突然开始加大。双方就要不要要求刑事调查发生了争吵。
  在艰难找到向承坤的下落后,经过杨桂英的努力,向承坤得以留在四院继续进行治疗。一段时间后,向承坤治疗终结出院,但由于无法安置,在杨桂英的努力下,四院答应在“盲流”病房继续给向承坤进行人道援助,免费提供治疗和住宿。
  2004年7月16日,该案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但由于向承坤的伤残鉴定问题,导致案件撤诉,杨桂英和朱惠忠的矛盾也开始升级。
  经过鉴定、与法官一起寻找被告所在地、取证、财产保全等等,2004年8月20日,向承坤案件再次起诉到杭州中院。
  但就在案件已经开始审理的过程中,入住在四院的向承坤又发生了一起重大的事件,该事件几乎导致杨桂英和朱惠忠“翻脸”。
  2004年11月13日夜,杨桂英接到向承坤护工的电话,说向承坤在四院的“盲流”病房被人打死了。杨桂英赶到医院一看,已经瘫痪并失语的向承坤被人打得浑身是血,五颗牙齿被打掉,几乎奄奄一息。
  杨桂英发怒了,她报了案,但110最后查明,向承坤是被当地派出所于当晚送进来的一名病人所打的,并且还在事后确认,该病人是一名“狂躁型”精神病患者。
  在就如何处理向承坤被打事件时,两人再度爆发矛盾。
  之后,由于四院认为向承坤已经“治疗终结”,坚持不肯再收留向承坤,杨桂英和朱惠忠只能再度商量如何安置向承坤的问题。最后决定暂时送到杭州市第一福利院。
  2005年7月,向承坤返回重庆。
  2005年9月2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向承坤总计获赔415810.5元。
  2005年12月29日,杨桂英以向承坤的名义,从杭州海源公司及东源公司分两次共收到赔款共计265810元。
   
  “慈善”还是“伪善”
  同道行善的人从合作走向对抗
  本来,事情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但之后发生的事情却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
  2006年9月30日,就在杨桂英被评为“第二届杭城十大平民英雄”的颁奖大会上,向承坤的家人通过现场连线告诉杨桂英,向承坤已经在2006年8月死亡。
  按照朱惠忠的说法,在2006年10月25日,向承坤在杭打工的堂兄向承贵找到朱惠忠,向朱惠忠说向承坤已于今年8月死亡,而杨桂英至今未将已拿到的26万赔偿款交给向承坤父母。朱惠忠说,他深为震惊。
  于是,杨桂英和朱惠忠的真正的矛盾开始凸现了。
  朱惠忠说,他开始坐不住了,他隐约感到事情不对头。他说:“杨桂英早在2005年12月30日,就已经以向承坤的名义,从杭州海源公司及东源公司收到赔款共计265810元,怎么到2006年10月向承坤死亡还没有将这个钱付掉呢?”
  联想到在一审快判决的时候,朱惠忠说他曾正式提出今后如执行,由其出面,将执行款先汇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账号,再转入重庆市中山乡政府的指定账号,由中山乡政府和联合村村民委员会一同监管该款。(因为向承坤的父母都是文盲,且如此巨额金钱,可能会引发其他人的染指,为确保向承坤的治疗及生活,还有其父母的生活来源,都应当如此做)。但朱惠忠说,当时,遭到了杨桂英及向承坤在杭亲友的反对,而他当时也想不明白他们为何拒绝这个提议。现在,他终于明白了,杨桂英对这部分巨款有着非份之心,并看到了她的“真相”和“邪恶”的一面。
  于是,在2006年11月1日的杭州网论坛上,一篇题为《弥天大谎、惊人骗局——杨桂英真的是向承坤的救命恩人吗?》的文章出现了。
  而杨桂英则在接受杭州日报记者的采访中,对朱惠忠的质疑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她告诉记者,早在2005年11月27日,向承坤的父母就托他们的村支书程庭安给她写过一份《全权委托书》,寄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而中院又将委托书复印件转交给执行局,执行局又转交给了杨桂英。委托书上是这样写的:特委托杨老师领取对方给向承坤的赔偿金,并放在杨老师处,作为向承坤治疗的专用款等,并由杨老师参与处理向承坤的相关事宜。
  委托书上还有向承坤父母的手印以及中院的盖章(现这份委托书的原件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存。记者也见到了这份委托书的复印件)。
  同时,杨桂英还告诉记者,因为与向承坤父母语言不通,后来都是通过他们的村支书程庭安联系的。每次他们来要钱,杨桂英都汇钱过去,“他们要多少,我就汇多少。要得急,我就用电汇,2小时就能到”杨桂英说,后来在颁奖晚会上才知道向承坤已经死了。但是,到10月1日,也就是颁奖大会的第二天(获悉向承坤死亡的第二天),向承坤的另一个堂兄向承清打电话给杨桂英说,向承坤病危,急需药和救命机器。于是,杨桂英就警觉起来了,她电话问了村支书,村支书也说向承坤没死。
  在寄去了价值1.2万左右的药和机器后,2006年的11月8日,他们又来电说要3万,杨桂英又寄出了,每次寄出,都是寄给法定代理人向长发(向承坤的父亲)的。如此,有关向承坤的消息一会儿死,一会儿活的,让杨桂英心里忐忑不安。寄钱就更加谨慎了。
  但杨桂英表示,如果向承坤没死,这笔钱反正是专款专用的,他们要多少,她就汇多少,委托书上也写得很清楚。而如果向承坤死了,自然应该给他的继承人,但是必须得合理合法。杨桂英说,她催过他们很多次了,让他们派人来,或者写个委托书委托一个人来,但一定要有法定代理人的签名和手印。可村支书说胃不好不能来,另外一个有文化的外甥,说开学了也没时间来。
  同时,针对朱惠忠的“诽谤”、“造谣”、“诬陷”和“挑拨”,杨桂英也毫不示弱,
  2006年11月17日,杨桂英爆料称,朱惠忠早在2004年,即在承办向承坤的案件时,已经暗地里成为了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包工头张晓斌其他诉讼案件的代理人,违反了浙江省律师执业规范。

  记者的诘问
  同为行善,何苦对簿公堂
  杨桂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从从一个网友的口中得知朱惠忠在网上发帖质疑的事情后,她一直流泪至今,如今,深感被这篇帖子伤害的她竟然因为说了几句指责对方的话,还被朱惠忠认为是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而被告上法庭,她说这是她做梦也想不到的。
  躺在病床上的杨桂英告诉记者,尽管她现在健康状况不是很好,但她还是要积极面对这起诉讼。她说:“我本来不想和朱律师再打口水仗,但现在他把我告到法院,为了制止谣言,为了一个公道,我也会好好应诉的!”她还告诉记者,公道自在人心,自己问心无愧。她还要继续做好事、做善事,并在2006年12月19日和有关部门签订了捐献眼角膜协议书。她说,她已经在2006年11月下旬把向承坤的账结清了,她再也不是受委托者了,因此,她还是感觉轻松了不少。
  而朱惠忠则告诉记者,在向承坤一案进入法律程序后,由于杨桂英对法律的认识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因此,在长长的3年官司中,他尽到了一个法律援助者的全部责任。在为向承坤维权的整个过程中,他只获得过法律援助中心补贴的300元钱,但代向承坤垫付的钱却高达18000元,从某种角度来说,由于他的专业和敬业,他在为向承坤进行维权时,才更为彻底、也更为科学。
  朱惠忠说,尽管她和杨桂英的矛盾不少,他对杨桂英之前的行为还是十分钦佩的。但是,由于对杨桂英对26万元赔偿款的处置方法深表怀疑,同时,又由于杨桂英通过媒体表示对其的合理质疑为“诽谤”、“造谣诬陷”,还宣称要起诉他。因此,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故此,他一定会将这个名誉权官司打下去,至于输赢,朱惠忠表示自己并不在乎。朱惠忠同时表示,他是在等待杨桂英一个多月后,因仍未见其起诉,才正式向法院提交诉状的。